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作者:崔玉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民生事业夯实执政之基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我们党从成立时起,就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早在1922年,党的二大宣言中就提出了设立工厂保险、保护失业工人等改良工人待遇的主张。瑞金时期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设专章规定了社会保险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务院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要求,于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毛泽东同志指出,“要把衣、食、住、用、行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强调恢复社会生产以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强调:“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只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才能守住人民的心,筑牢党长期执政的坚实根基。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党采取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是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不断健全。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四是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经过持续奋斗,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00元增加到35100元,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十亿四千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更多改革成果可及性增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新征程上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第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增进民生福祉的物质基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统筹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和高质量民生保障。第二,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协调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第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人都有出彩的机会。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优化人口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第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特别是不断完善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推动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不断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楼市拥抱新周期 或以现房销售推动行业转型******
(经济观察)中国楼市拥抱新周期 或以现房销售推动行业转型
中新社北京1月19日电 题:中国楼市拥抱新周期 或以现房销售推动行业转型
中新社记者 庞无忌
2022年中国房地产业出现罕见的深度调整,全行业经历了一次出清周期。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去腐生肌”之后,随着供求重新平衡,房地产业也有望走向真正的良性循环。
楼市拥抱新周期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商品房销售规模从2021年的近18亿平方米降至13.6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从2021年的约18.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降至约13.3万亿元。商品房销售规模创下多年新低。同时,去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首次出现同比负增长。房屋新开工面积、土地购置面积、房企到位资金等指标均大幅下滑。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尽管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几项重要维度(人口、城镇化速度等)在过去几年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市场面在2022年才真正显示楼市开始进入新周期。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也认为,近年来,房地产高位运行是不合理、不可持续的。由于一些长期变量发生改变,如人均住房面积、人口老龄化等,房地产不可能像过去一样高位增长了,“我们预判未来十年房地产以及住房新增部分规模在10亿平方米至12亿平方米左右,匹配相应房地产投资规模”。
经过去年的深度调整,他指出,从总量上看,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在接近合理区间。
经济学家任泽平也认为,房地产大开发时代落幕,进入存量时代。他指出,目前城镇住房套户比(住宅套数和家庭户数的比例)已达1.09,供求基本平衡,未来多数城市将面临住房过剩,再加上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未来住房需求将有所收缩。
现房销售推动转型
在供给与需求重新平衡的过程中,新周期或将拉开序幕。近期官方所提及的一项关键变化值得注意。
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房地产工作重点总结为“稳预期、防风险和促转型”。在促转型方面,会议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
从“卖楼花”的预售制到现房销售,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现房销售有助于减少楼房烂尾及质量问题,对房企来说,也能引导其注重产品质量和高品质服务,引导房企稳健经营,降低杠杆和负债水平。他认为,未来现房销售可能在重点城市的部分地块进行试点,或明确为土地出让的条件。
不过,刘水提醒,从预售到现房销售,应该是缓慢的转换过程,不能“急转弯”或一蹴而就。预售制在国内已有近20年历史,如果骤然切换至现房销售,可能会加重房企资金困难。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对中新社记者表示,现房销售就不再有保交楼问题,这意味着未来的住房供应会更多强调民生保障。李宇嘉也提醒,现房销售应该因区施策,因时施策,匹配各城市的在售库存及未来几年的土地供应计划,不宜一步到位。
对于短期库存较少的区域,李宇嘉认为,更适宜提前加大供地,再采取“新老划断”的模式。对于短期库存较多的区域来说,逐步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现房销售试点,或是可选择的过渡方案。
波动性弱复苏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世界经济论坛2023年年会上发表致辞时表示,中国针对房地产领域风险,着力稳定预期,提供合理流动性,放松过热时期的调控措施,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未来中国房地产业稳定发展仍有足够的需求支撑。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提出,2023年将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同时也明确将严控投机炒房。
倪鹏飞指出,2023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如果没有意外事件冲击,房地产总体走势将是波动性弱恢复。
张波则认为,房地产市场底部已逐步清晰,房价或在今年二季度企稳。(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