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蔡英文宣布延长兵役,义务兵或被派往台积电******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蔡英文宣布台军义务役延长到一年后,29日台媒进一步披露称,这些役男未来有“新任务”,即负责作战区内守备任务,包括保卫台积电厂区。
12月29日,台湾“行政院”核定兵役调整方案,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役男,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复征集服常备兵现役,为期一年。自2024年起,义务役入伍训练将以实战化为核心,增加“中高级专长,新式武器与装备及民防训练,城镇战及连、营战斗教练与作战计划演练、汉光演习、民安演习”等训练。
台湾《中国时报》29日披露称,台陆军2023年年底将成立4个守备旅,2024年首年募集的9000名一年役期役男将是守备旅的主力,负责作战区内的守备任务,包括油、电等台湾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台积电厂区的安全防护。台军方官员称,比较脆弱的电力等基础设施或台积电厂房等都是守备旅的重要防护任务,位于偏远地区重要设施,守备旅将以特遣排的编制负责。报道提及,今年10月时曾有外电声称大陆若“武力攻台”将重创台积电,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损失,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扬言台积电不能落入中共手中,美国政府已在规划台积电的紧急应变计划。其中一个说法是美国将会撤离台湾的工程师,在其他地方复制台积电;另一说法是“台湾若被占领,美国将采取焦土战略,摧毁台积电所有设施,阻止北京获得先进芯片技术”。《中国时报》称,为保护台积电,台军“汉光”演习的计算机兵推与实兵演练已多次进行“关键基础设施防护演练”,台陆军与宪兵特战部队也开始演练重要基础设施防护、反突袭等课目。
针对蔡英文否认延长兵役有美国压力,台大心理系名誉教授黄光国29日撰文称,美国官员三不五时就批评台湾战备训练不足,防务预算过低、役期过短,根本无力打仗。现在蔡当局决定延长役期,竟然说没有美方压力,“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他直批蔡当局就是“慕洋犬”,对美国百依百顺。媒体人朱凯翔29日称,其实无论台男当4个月还是一年兵都是炮灰,毕竟如果解放军真要“攻台”,必然精锐尽出,4个月、一年甚至两年的义务役士兵都没太大差别。退役中将吴斯怀认为,蔡当局私下已与美国达成默契,配合美国朝“不对称战争”准备,“台湾为什么要当棋子?”
“错误政策的代价”,《中国时报》以此为题评论称,民进党当局上台以来一味以强硬“抗中”姿态获取岛内政治利益,让两岸关系滑向深渊;在中美竞争中更完全倒向美国,对表面挺台、实则有意无意把台湾推向深渊的美国百依百顺,结果就是让台海成为“最危险的火药库”。不从两岸对话着手,买再多武器、役期再延长,都不能保障两岸和平与台湾安全。(张 若)
(环球时报)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