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次发布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 机动车污染防治成新挑战******
中新网银川1月11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11日从宁夏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2年)》(以下简称《年报》),公布2021年宁夏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这也是宁夏首次编制并发布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
移动源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城市臭氧(O3)及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诱因之一,其中,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大“元凶”。《年报》显示,2021年,宁夏机动车五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3.95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6.60万吨、1.77万吨、3.99万吨、1.56万吨、0.03万吨。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宁夏机动车保有量正在迅速增长中。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宁夏机动车保有量首次突破200万辆,达到202.83万辆,同比增加14.7万辆,增长7.81%,高出全国均值1.49个百分点,宁夏首府银川市机动车保有量更是突破“百万量级”。“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量的迅速增加,已经成为继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新挑战。”宁夏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主任陈曦说。
陈曦表示,依据《年报》的基础数据,宁夏将针对性地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进一步谋划并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完)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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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